细说服装代言:谁能重新找到美邦的周杰伦(图)
第四式:三条途径锁定明星
首先,最常见的途径是找经纪人。很多服装企业觉得找几家经纪公司可以压压价,其实适得其反,明星一下子觉得自己格外值钱,代言费顿时猛涨。明星是一种人气商品,关注的人越多,价格就越容易被抬高;
其次,直接跟明星本人接洽。不过这要靠企业和明星的机缘。比如爱慕和巩俐的合作早在2000年拍摄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时,就开始了。二者间在感情上的投入远远大于代言费,正式合作可谓水到渠成。爱慕内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立如说,“爱慕做每一件事情,考虑的不仅仅是利益,更多的是爱。也正是因为这样,巩俐才会如此高调为爱慕代言。”
再次,找拍明星广告最有经验的广告公司。因为明星拍得多,明星的资源也多,明星对这样的广告公司也比较信任,报价会实在些。
第五式:代言费勿超广告预算的20%
请明星代言并不是一项炫耀家底的面子工程,一定要有一个心理价位:代言费绝不能高于广告预算的20%,否则就是自毁长城!因为明星代言费只是整个广告投放中的一部分,后续还有各种广告费、制片费、印刷费等都等着企业买单。
一般说来,代言费与制作费占到广告预算的10%~15%比较合理。如果要做全国市场,最好请一线明星(身价在200万~300万左右),或大明星(身价500万~800万),或巨星(1200万左右);如果只做省级市场,那么请个200万以下的就可以了。
如果企业财力只够请一个明星,那么就得考虑别的品牌推广方式了。不是非得请明星代言不可,有时一句广告语也能传遍中国,一起病毒营销(如日本休闲服品牌“优衣库”推出的“Flash时钟”)也能让企业家喻户晓。波司登拿珠穆朗玛峰做代言,哪个明星能比它高大?
第六式:签约之前三大禁忌
首先,跟明星谈判不用太过恭维,要用平视的眼光看他(她)。企业谈判人员也应分配好不同角色,尤其最高决策人不能轻易表态。在谈判僵持不下时,不妨试试冷处理,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其次,代言策略和创意要由企业自主。很多明星随意修改广告策略和创意,令企业和广告公司相当头疼。所以签约时企业一定要掌握主动,不能让品牌跟着明星走,否则代言效果难以掌控。
其三,在签约时企业还应该对明星代言的其它品牌或企业有所规定。按常规来说,该明星不能代言竞争对手的品牌,代言的其他品牌也最好分属于不同行业。如果实在无法限制明星代言什么样的其他品牌,那么也应规定在选择广告时段时有所区别,不要前十秒刚播完某某明星代言的杀虫剂,紧接着就是该明星代言的服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