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纺织(000158)“11常山债”201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4年3月13日支付2013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2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本次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3月12日,凡在2014年3月12日(含当日)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常山债
3、债券代码:112063
4、发行总额:人民币为6.3亿元
5、债券期限:3年期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8.20%,在债券存续期限的3年内固定不变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3月13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2年起每年的3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12、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3、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2011年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8.2%。本次付息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82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5.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73.8元。
三、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13年3月13日至2014年3月12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债权登记日:2014年3月12日;
3、除息日:2014年3月13日;
4、付息资金到账日:2014年3月13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2014年3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界定标准参见本公告最前面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帐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付息网点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83号
法定代表人:汤彰明
联系人:池俊平
联系电话:0311-86673856
传真:0311-8667392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联系人:瞿珊、钟雪琳
电话:010-66299517、010-66299514
传真:010-66299589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