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002042):完成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2015年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票期权由原行权价格4.41元,调整为4.39元;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4人已从公司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65人,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2132万份。因公司201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852.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5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同意,2015年8月20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规定行权价格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据此,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为4.41-0.021=4.39元。
2、激励对象人数和期权数量调整:
由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有14人从公司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
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如下: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65人,股票期权份额调整为2132万份,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行权与调整的规定。
3、注销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
公司2014年度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852.8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上述调整及注销后,公司激励对象人数为65人,行权价格为4.39元,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未行权期权总数为1279.2万份。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