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电机(002196):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冻结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资料中了解到公司持5%以上股份的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国际”)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冻结。经咨询华鑫国际,上述事由大致如下:
2015年1月20日,华鑫国际因与被告宝吉工艺品(深圳)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高民(商)初字第774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北京高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请求北京高院在人民币590,649,432.08元范围内查封冻结三被告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财产。
2015年8月底,华鑫国际以所持有本公司19,743,336股股份(代码:002196,证券简称:方正电机,股票性质: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11.04%)就上述诉讼保全向北京高院提供担保,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商初字第774-1号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15年8月31日至2018年8月30日。
截止本公告日,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19,743,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已全部冻结。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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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