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天鹅(000687):股价异动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日收盘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涨跌幅累计偏离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4),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5、2015年10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5-126),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015年10月22日,经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已完成了公司名称变更的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10436487XC),公司全称由“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5年10月23日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为“华讯方舟”,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87;
6、2015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999,359.02元;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经查询,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并注意投资风险;
3、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