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碰到新问题 劳动合同法对温企影响有多大
当前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劳动合同法》也成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前天在全国“两会”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不是一个修改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那么劳动合同法在温州实施后的情况如何呢?它对温州企业的影响有多大呢?近日,记者走访了数十位中小企业主,对他们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企业碰到新问题
“计件”工资和加班费
3月6日晚,有位员工发3条短信“威胁”滨海工业区里的某鞋厂张老板:最近每天加班,公司要按1.5倍工资结算;否则告你。
张老板说,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加班是得给加班工资。但是,几乎所有的温州制鞋企业现在都是“计件”给工资的。“工人都是自愿加班的,白天、晚上的工钱都是一样的算法。如果你不愿加班,企业也不勉强;但你晚上来干活,就要公司给1.5倍工资,叫公司怎么运作?”
“这样放假安排不合理”
春节前夕,我市一美发企业的经理在开会,宣布安排今年春节放假一事。根据服务业的特殊性,与往年一样,员工都是休息三天,正月初三恢复正常上班。
“不行,我要回家!”会场中一名女孩突然站起说,“企业这样放假安排不合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她是一名已在企业干了四五年的洗头工。
“你现在就违反了会场纪律,知道吗?”经理说。
“知道,有本事你叫老板开除我啊!”女服务员回应。
该企业的徐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企业制度很严格,规定员工有意见或不满须会后找领导解决。”
徐老板说,这事后来花了很大精力才处理好。可由她带给整个企业的影响太大了,员工背后议论纷纷,目前企业管理压力增大了不少。
按协议无薪辞退遭投诉
最近,做贸易的何老板有些烦。
烦恼缘于几天前的一次招工。公司招了一名年轻司机。上岗前,公司和这名司机签了一个岗位协议,对岗位要求和相关事宜做了规定。可试用两天就发现,这名司机到县里出车过程中喝了不少白酒,严重违反岗位规定,被公司按照原先协议规定予以无薪辞退。
本来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可令何老板没想到的是,这名司机到相关劳动部门投诉。后来,何老板付给这名司机两天的工资,事情才得以平息。
“付些钱是小事,但如何管理就是大事了。”何老板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公司现行的管理模式是一大挑战。企业和员工都签字认可的一些管理条例都不管用的话,那还怎么管?让他感到烦的是,一些工人在并不太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动不动就拿它说事,把自己搞得很“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