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料类标准】棉及化纤纯纺印染布交付验收抽样方案
棉及化纤纯纺印染布交付验收抽样方案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棉及化纤纯纺或混纺印染布内在质量生产评等检验抽样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印染布的评等内在质量指标,即纬纱密度,断裂强力、缩水率、染色牢度等检验的
抽样。
2 引用标准
GB 3291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GB 3358 统计学名词及符号
3 术语
3. 1 批
检验染色牢度应按同一品种,同一色别和同一加工过程生产的印染布成批,检验其他指标亦可将同一品种,几个不同色别,同一加工过程印染布成批。
3. 2 批量
每250匹为—批,若不足250匹亦按一批处理。
3. 3 连续批
批与批之间质量关系密切,并连续提交检验。
3. 4 合格与不合格
某项指标检验结果达到规定的生产等级时,则该项指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 5 正常抽样
某项指标能达到合格界限时的抽样状态。
3. 6 加严抽样
某项指标不能达到合格界限时的抽样状态。
4 抽样方案的实施
4.1 确定合格所代表的等级。
4.2 正常抽样
则该项指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 2.1 每二批(计500匹,若其中一批不足250匹亦按一批计)每项指标抽—块试样检验合格判二批该项指标合格,若不合格将与试样关系密切的部分判其不合格或回修处理,回修后再重行检验,但回修和重行检验只限一次,其余部分按加严抽样检验。
4. 2. 2 在下述情况之一进行正常抽样;
a. 生产开始阶段;
b. 加严抽样连续三批合格,并经企业主管质量负责人(或委托专人)批准。
4.3 加严抽样
4.3.1 每一批某项指标抽一块试样检验,若合格判该批该项指标合格,若不合格时,依检验结果确定其等级或回修处理,回修后再重行检验,但回修和重行检验只限一次。
4.3.2 在下述情况之一进行加严抽样:
a. 正常抽样状态下出现一批不合格;
b. 正常抽样状态下染色牢度指标连续三次恰在合格临界限;
c. 正常抽样状态下缩水率、断裂强力、纬纱密度指标连续二批检验合格;
d. 企业主管质量负责人(或委托专人)认为某项指标有必要加严检验。
但恰在合格临界限
4.4 本抽样方案是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不得单独使用某一抽样状态或改变转换规则。
4.5 各项内在质量指标分别独立调整,最后综合评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市纺织工业局负责起草,由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协作起草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纯棉及化纤纯纺或混纺印染布内在质量生产评等检验抽样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印染布的评等内在质量指标,即纬纱密度,断裂强力、缩水率、染色牢度等检验的
抽样。
2 引用标准
GB 3291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GB 3358 统计学名词及符号
3 术语
3. 1 批
检验染色牢度应按同一品种,同一色别和同一加工过程生产的印染布成批,检验其他指标亦可将同一品种,几个不同色别,同一加工过程印染布成批。
3. 2 批量
每250匹为—批,若不足250匹亦按一批处理。
3. 3 连续批
批与批之间质量关系密切,并连续提交检验。
3. 4 合格与不合格
某项指标检验结果达到规定的生产等级时,则该项指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 5 正常抽样
某项指标能达到合格界限时的抽样状态。
3. 6 加严抽样
某项指标不能达到合格界限时的抽样状态。
4 抽样方案的实施
4.1 确定合格所代表的等级。
4.2 正常抽样
则该项指标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 2.1 每二批(计500匹,若其中一批不足250匹亦按一批计)每项指标抽—块试样检验合格判二批该项指标合格,若不合格将与试样关系密切的部分判其不合格或回修处理,回修后再重行检验,但回修和重行检验只限一次,其余部分按加严抽样检验。
4. 2. 2 在下述情况之一进行正常抽样;
a. 生产开始阶段;
b. 加严抽样连续三批合格,并经企业主管质量负责人(或委托专人)批准。
4.3 加严抽样
4.3.1 每一批某项指标抽一块试样检验,若合格判该批该项指标合格,若不合格时,依检验结果确定其等级或回修处理,回修后再重行检验,但回修和重行检验只限一次。
4.3.2 在下述情况之一进行加严抽样:
a. 正常抽样状态下出现一批不合格;
b. 正常抽样状态下染色牢度指标连续三次恰在合格临界限;
c. 正常抽样状态下缩水率、断裂强力、纬纱密度指标连续二批检验合格;
d. 企业主管质量负责人(或委托专人)认为某项指标有必要加严检验。
但恰在合格临界限
4.4 本抽样方案是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不得单独使用某一抽样状态或改变转换规则。
4.5 各项内在质量指标分别独立调整,最后综合评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科技司提出。
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市纺织工业局负责起草,由上海纺织标准计量研究所协作起草
中国棉纺织网(www.31mf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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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纺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