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龙(000677):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恒天海龙”)分别于2015年3月6日、3月23日、5月28日发布了《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的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和《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兴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乐集团”)为本次股份转让的拟受让方,双方已签订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与兴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中国恒天拟向兴乐集团协议转让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5%)。
目前,兴乐集团已按照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中国恒天支付了部分股份转让价款。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经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能否获得批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