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欣达(002034):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279号)。
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27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在30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积极会同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鉴于本次涉及核查事项较复杂,工作量较大,相关资料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补充完善。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各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申请》。公司将会同各家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在反馈回复材料准备齐全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报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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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