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600483):子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调整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天然气采购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气电”)收到《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5]29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1、下调印尼气源合同气量销售价格。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燃气电厂销
售的印尼气源天然气价格由82.8005元/吉焦(折算3.16元/立方米)下调为72.3195元/
吉焦(折算2.76元/立方米)。
2、燃气电厂置换给城市燃气公司的置换价格由88.4079元/吉焦(折算3.374元/立
方米)下调为77.9268元/吉焦(折算2.974元/立方米)。
3、气价下调金额在年终核定2016年气价时统算。
4、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
二、《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晋江气电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电用天然气数量测算,本次下
调印尼气源合同气量价格,预计将降低晋江气电2015年生产成本约6000万元人民币。
2、根据本次下调置换气量价格差计算,置换天然气价差仍为0.214元/立方米。为
此,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气量置换及电量替代相关通知的公告》(2014-061号)中,关于气量置换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测算结果无需进行调整。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