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纺机(000666):重大事项进展之补充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就全面要约收购H股事宜发布进展及复牌公告(“进展公告”),现就要约新条件增加事项,发布如下补充公告。除文义另有规定外,进展公告所界定的词汇与本公告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自愿撤销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须作为一项特别决议案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上审议。这项特别决议案需获得与会的、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特别决议案”,中国恒天集团及中国纺织机械均有权于股东大会上投票)。基于上述原因,需对收购H股要约条件进行补充调整,新调整的要约条件如下:
就完整性而言,要约现时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a)于独立H股股东就此目的将予举行的H股类别股东会上通过批准自愿性撤回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决议案,惟:(i)批准乃由独立H股股东(无论亲身或由受委托代表出席)持有的H股所附带投票权至少75%作出;及(ii)反对决议案的投票数(透过举手表决方式)少于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所有H股所附带投票权的10%;(b)有关批准自愿撤销H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一项特别决议案于将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获通过;(c)要约人已于截止日期下午四时正或之前(或要约人可能在遵守收购守则下决定的其他时间)收到有关要约的有效接纳(且在许可的情况下,该等接纳没有被撤回)(将导致要约人及其任何一致行动人士于截止日期持有75%以上的H股);(d)任何政府或监管机关就要约(包括要约的执行)授予的所有必要授权、同意和批准(如需,包括原则上的批准)已获得并根据香港、中国和其他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保持充分效力;及(e)概无采取政府行动、法院命令、法律程序、询问或调查而使要约非法或其他禁止或限制要约或对要约施加任何重大条件或责任。
如要约人已收到有关H股的50%以上的有效接纳,要约人保留权利部分豁免上文条件(c)。倘条件于截止日期或之前尚未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则要约将失效,除非要约期已获要约人延长。
根据收购守则第30.1条注释2,要约人不得援引任何条件(上述所指的条件(c)除外)以促使要约失效,除非导致有权援引上述任何条件的情况对要约人就要约而言具有重大影响。
要约人可按接纳程度宣布要约成为无条件之最后时限为寄发综合文件后第60日(或执行人员可能同意之较后日期)下午七时正。倘条件达成或(如适用)获豁免,则要约将延长至少28天,且将根据收购守则及上市规则尽快以公告方式知会H股股东。
本公司将遵守中国及香港地区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露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信息及进展,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