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949 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15—0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2014年年度大会)定于2015年4月28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召开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2015年4月28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下午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
(三)股权登记日:2015年4月22日
(四)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白鹭宾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5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会议议题
(1)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方案
(8)审议《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9)听取独立董事报告
特别说明
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登记时间:2015年4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锦园路1号。
(2)联系电话;(0373)39788613978966
(3)公司传真:(0373)3911359
(4)邮政编码:453011
(5)联系人:肖树彬冀涌泉
(6)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7)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8)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
-
对上述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15:00至2015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户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此授权委托书自行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