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002015):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103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证券简称:*ST霞客,股票代码:002015,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霞客环保”)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1月27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2014)锡破字第0009号《民事裁定书》和(2014)锡破字第0009号《决定书》,无锡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指定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管理人。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破产重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尚未向当地法院提交重整申请。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重大合同等可能对公司和股票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查询,因受公司破产重整事件影响,中基矿业为满足其债权银行的要求,维护其自身良好的银行信用,拟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权,减持比例不超过5%,中基矿业将不早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前中基矿业持股比例为13.71%,减持后持股比例将不低于8.71%,预计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向公司第二大股东陈建忠查询,公司第二大股东不存在股权转让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及第二大股东不存在正在筹划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1月26日、2014年11月27日三个交易日)未参与公司股票交易。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7和第13.2.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11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14年11月25日开市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实施停牌,即交易期间为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22日之间的交易日,从2014年12月2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将停牌,如果法院作出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裁定,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复牌。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若在公司2014年年报披露之前,公司重整计划尚未获得法院批准,公司股票未能复牌,而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会被暂停上市,公司股票也就无法复牌,直接进入暂停上市阶段。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1.1条的规定,如公司201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3、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公司2015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则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还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公司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无锡中院受理了重整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或者公司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如果管理人或者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草案虽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公司破产;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法院批准但未能得到执行,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4.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5、截止2014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678,011.9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4,935,835.84元。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为: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500万元至-79,500万元。
6、截至2014年11月27日,公司银行贷款(含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下同)共计148,597.33万元,霞客环保逾期贷款额为40,650.1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逾期贷款额为49,486.24万元,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逾期贷款额为19,474.69万元,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冈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逾期贷款额为2,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112,111.05万元。
7、截至2014年11月27日,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的诉前保全金额累计为34,191.00万元,诉讼保全金额累计为55,545.10万元和700万美元,诉讼金额(本金)累计为91,713.89万元和6,239.38万美元。目前公司的诉讼案件尚未全部有结果,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无法进行估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4-104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1月24日,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中基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矿业”)通知,因受公司破产重整事件影响,中基矿业为满足其债权银行的要求,维护其自身良好的银行信用,拟自2014年11月25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权,减持比例不超过5%,中基矿业将不早于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减持公司股份,减持前中基矿业持股比例为13.71%,减持后持股比例将不低于8.71%,预计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15证券简称:*ST霞客公告编号:2014-105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1月1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4年12月2日(周二)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14年11月14日公告(公告编号:2014-092)。现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日(周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下午3:00至2014年12月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1月26日(周三),截至股权登记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
案》。
(二)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
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91)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2月1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邮政编码:214406
联系人:陈银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5”。
2、投票简称:“霞客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霞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代表以下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
联系人:陈银凤
联系电话:0510-86520126
传真:0510-86520112
邮政编码:214406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1月28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议题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环保彩纤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