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激辩与冲击
但也有企业家认为,王石之所以会那么轻松的讨论《劳动合同法》,跟他已从万科的日常经营中超脱出来有关,如果他还是CEO,他一定会感受到该法给企业运营带来的现实压力。在接受本刊电话访问时,万科CEO郁亮说,“王总说的就是万科做的事情,万科的制度肯定超越了《劳动合同法》。”
“那你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相关条款怎么看?会不会影响到员工的上进心态?”
“这是我最不想谈的一点,也是最敏感的一点,因为现在法律刚刚出台,一切还在未知的情况下,我不想对此做评论。”郁亮说。
经济学家周其仁反问,“房地产业这些年发展、积累得太好了,其他的中国制造呢?中国有几个万科?”
现实应对
“对绝大多数企业来说,如果完全按照《劳动合同法》去做,会面临很多现实问题。”彭剑峰分析说。
截至发稿时,《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尚不足半月。不过在此之前近半年的草案推出阶段,已经给中国企业足够的思考、应对的时间。重签合同规避新法者如沃尔玛者有之,声称公司早已按照甚至超越新法用工者如万科者有之,奔走呼号于政策制订部门如富士通者有之,关门大吉退出江湖亦有之。
据了解,绝大多数企业的劳动关系现在都处在等待实施细则出台而待定的过渡状态中。但据了解,原定于2007年12月底出台的“实施细则”依然在征求意见之中,而且已经几易其稿。目前,全国工商联已经从国务院法制办拿到了最新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大概有20多条。但工商联依然认为,这些条款是比较原则性的,不足以应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情况,1月31日前很难出台。
多位企业家估算,在《劳动合同法》下,企业将普遍面临5%-40%的工资成本上升。感受压力最大的显然是那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他们尽量避免“规避”一类的字眼,但是种种“擦边球”作法已经开始浮现。
《劳动合同法》涉及到的辞退补偿、加班补偿、带薪休假补偿的标准都与员工工资直接挂钩,这就让“员工工资”这个概念具有了推敲修改的空间。包干工资、年薪等概念被果断抛弃,计划经济时代“工资由基本工资、各项补贴奖金构成”的工资表重新归来。近10位长三角企业家几乎全部重新修订了员工工资。“就是‘朝三暮四’的故事,工资总数不变,但是明确了只有一部分是基本工资,其他是加班费。”浙江湖州丝绸之路董事长凌兰芳很坦白地说,这样,他就不必再为每周工作六天的工人的加班费的问题操心了。杭州华力集团董事长汪力成也把集团下属四家公司的工资表重新调过,从底层员工到管理层的基本工资一项各自占到原工资总数的70%-30%不等。“辞退、加班、带薪休假的补偿都是基本工资的若干倍数,不能说我给员工的奖金补贴也要翻倍补偿给员工吧。”汪力成告诉记者,员工都能理解这种调整。
在大城市大外企中被视作“天经地义”的带薪年假尚难被大多数长三角制造企业主理解接受。以外贸为主的企业压力更大:“单子来了恨不能一天做完,都休假去了我怎么办?”中国最大的袜子制造企业位于浙江义乌的上市公司浪莎袜业副董事长穿着工装这样说,他想出的解决办法是旺季(出口订单多的时候)加班,淡季轮休和休假。“我的锅炉、发电机都是连续工作的,大家都休年假,我这个企业就乱了。”丝绸之路凌兰芳想出的办法是“化整为零”:“把15天年假拆散,和其他假期放一起。比如说十一假期放3天,我就变成放7天。另外,在最高温的时候,集中全厂放假一星期。这样就把这15天给分解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