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激辩与冲击
对于从事简单服务行业的企业而言,员工的保险很有可能是“不能承受之重”。杭州最大的家政服务公司三替集团总经理陶晓莺算了一笔账,一个保姆月工资1200元,上交公司10%为120元,公司如果要替她交300多元的保险,那一个保姆就要赔200多元。“难道我能为了给员工交300多元的保险,把保姆月工资提高到3000元?哪个人能接受这么高的保姆工资?”而且,即便是企业愿意给员工上保险,员工未见得领情。大多数外出打工的工人并不愿意把工资的一部分上交给这个自己很快就会离开的城市。对于这样的员工,企业在《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下,都需要做员工的工作,说服他们同意上保险。“实在不愿意上保险的,就签订书面合同,证明企业已经把应该缴纳的保险交给员工了。”陶晓莺说。现在,上海已经出台政策,对服务类公司给予保险补贴,正是出于对此类公司困境的照顾。
而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最让企业主头疼的“紧箍咒”,大多数企业目前正持观望态度,因为像华为那样的以“让员工辞职后重签合同”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方法已被官方明令叫停并宣布无效,他们表示,将对“员工即将任职10年”和“员工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这两个时点“反复掂量”,否则“就得永远把这个员工养起来”。巨力精密设备制造(东莞)有限公司董事长Jeremy说,“我们做企业有个原则,不能请那些不能开除的人。现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岂不是要我们违背这个?我会跟人事部说,四五十岁的人以后就不要考虑了。这是在促进就业还是削减就业呢?”
制造业受创以及工会的崛起
《劳动合同法》有可能导致失业率的上升是一些专家与企业主的集中意见。
“无固定期限合同势必会减少企业之外的、失业人口就业的机会、限制他们的选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
“这部法律对企业敲响警钟,你招人要慎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关系学源组织与人力研究所教授吴春波说,“中国的就业形势会更加严峻。”
吴进一步担心,《劳动合同法》很可能会对处在金字塔底部的大量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造成冲击。“中国企业要从全球产业链低端向上走,这个愿望绝对好,但不是那些专家说一说就解决得了的。中国企业的原始积累还很脆弱,产业基础极其脆弱,你到江浙一带走一圈就知道,大量中小企业靠低成本赚的那点利润很微薄。”
20来家企业主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中国经济的直接影响就是中国企业竞争力的下降。”一位长三角企业家直言不讳,“国家要提高人民的福利水平是对的,但是不应该让企业背负这个负担,让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整体下降。”台湾王品牛排副总裁英美惠给出了台湾当年经历社会转型时的经验: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政府负责整体社会的福利保障,企业专注生产提高在国际间的竞争力。
事实上,在《劳动合同法》出台前,中国制造的竞争力已经随着原材料涨价、劳动力价格提高等因素日渐式微。20年、30年一次大迁移的制造业基地候鸟已经有在中国起飞的迹象。《劳动合同法》很有可能就是那最后一根稻草。